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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纠纷

上海 10-23 16:24  悬赏 0  发布者:OVe6455 回答:(5)
您好,我的收入由基本工资,福利,和营销费用组成,我本来是做销售岗位的,后被调入营业部门一年,现又调回原来的销售岗位,在营业部的一年,上级公司统计出我有一定的营销费用可以报销且费用已经下拨到我们子公司,但我现在的领导却说有两个方案:1.要扣除我在营业部工作时拿的全部奖金及年终奖才能报销2.他说当时和我签订合同时搞错了,我应该签的是派遣合同(由劳务公司派遣),而非现在的正式合同(与本公司签的合同),现在要将我多拿的那部分工资扣除才可以报销,这样合法吗?而且我现在已经怀孕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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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10-23 17:07
1 说法2没有道理,2 搜集好证据,协商不成可以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1-10-23 17:59
公司的说法不合法, 你可以拒绝退还那部分工资。
回复时间: 2011-10-23 21:59
公司要求违法。收集证据,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1-10-24 00:10
你与公司签的劳动合同真实有效。你可以拒绝单位的无理要求,最好劳动仲裁的准备。
回复时间: 2011-10-24 14:24
你好!我做过很多你这样的案子,一般是这样处理的:
1、公司说法不合法
2、收集好证据,协商不成可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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