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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争取孩子协议

 10-23 17:29  悬赏 25  发布者:wdsjwz…… 给我留言 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回答:(3)
我一女性朋友未婚生子(无结婚证),想和其对象散,男方已同意,不管孩子的一切事只探望。我朋友怕男方反悔纠缠要孩子,想立一协议不让男方干扰其生活,不知道能不能立这协议?(具不具备法律效力)需要做些什么?如果方便的话能不能给写一份.万分感谢!!邮箱ldldwyyx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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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10月23日 17时50分
对于小孩的抚养事宜,为防止对方以后反悔,建议去当地法院进行司法调解,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23 17:45
关于离婚时子女抚养的协议,不妨碍将来一方以诉讼的方式要求变更,因此协议目前有效,但男方将来仍可以主张孩子的抚养权。
回复时间: 2011-10-23 18:33
男方将来仍可以主张孩子的抚养权。
评论者:梁微律师
时间:2011-10-23 20:56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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