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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后供热改造问题
10-24 15:47 悬赏 15 发布者:afljm 给我留言 地区:陕西-宝鸡 回答:(4)
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发现物业10月11日通知缴纳供热改造费用,而合同签订日期是10月21日,卖方并未说明此问题,这笔费用应如何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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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陕西-西安]
- 康治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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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1年10月24日 15时51分
建议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决。
我的补充: 2011-10-24 15:52
该费用属不合理收费,建议向物价局投诉举报。
追问:
不合理收费?以前这小区是单独供暖的,今年冬天改为集中供暖,这个费用据物业说是代热力公司收的……另外,这类费用与过户费用无关吧?
回答:
建议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决。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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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t67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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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10-24 15:51
无理要求,不予理会。
- [北京-朝阳区]
- 李同红律师
- 433222积分
回复时间: 2011-10-24 16:03
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决。
- [青海-西宁]
- 超级账号5律师
- 7140017积分
回复时间: 2011-10-24 16:34
这笔费用实在合同签订之日之前,卖房有过错,违反险合同义务,应再次与卖方协商,关于此费用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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