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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漏水问题

北京 10-23 15:29  悬赏 5  发布者:李志娟 给我留言  回答:(10)
我刚买的二手房不到一个月,房子的卫生间向楼下渗水,要求重做防水,我有权向卖主负责吗》还有,楼下要求全部费用都由我出,包括楼下因为渗水原因导致电路问题也要我维修,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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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0-23 15:35
看你们合同的约定,这种情况应该不属于重大的瑕疵,所以如果没有约定的话比较难的 
回复时间: 2009-10-23 15:36
首先,你可以向原房主讨个说法,他有责任交付质量合格的房子给你,但向他主张权利有个时间的问题:1、你在收房后的合理期限要把质量问题提出来。2、你的起诉时间没有过两年(从知道自己的权益被侵害之日起两年内)。

或者,你也可以向开发商主张权利,因为原先合同的权利义务被你继承了,开发商对业主的维修义务也给了你,只要在维修期内,你有权主张。但楼下只认你说话,向你主张相应损失赔偿没有什么错,因为毕竟你是房屋的现有业主和使用人,你可以在赔偿损失后向上述对象追偿。
回复时间: 2009-10-23 16:04
你需要承担楼下业主的损失。
回复时间: 2009-10-23 18:24
可以要求卖主承担部分费用
回复时间: 2009-10-24 07:07
根据合同具体约定确定,没有约定的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09-10-24 19:13
请点击“咨询律师”,进入一对一咨询。
回复时间: 2009-10-24 20:41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请法院解决。
回复时间: 2009-10-25 00:35
1、原房主所出售之房屋具有重大瑕疵,且事先未明确告知于你,你依法可以要求减少价款,或者要求重修,并赔偿损失;

2、如果因为渗水导致楼下损失,你负有赔偿责任,但是可以向原房主追偿;维修的费用,你亦应当承担。
回复时间: 2009-10-25 09:05
要承担楼下业主的损失。 
回复时间: 2009-10-25 09:29
要求卖主承担部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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