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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纠纷

山东-莱芜 11-01 13:36  悬赏 20  发布者:bqN1622 回答:(3)
老板借别人钱  让我在借款单上签字作见证人 日期是10月  当时我18岁 我生日2月     借款单上面没写我是见证人 老板跑了现在找我要钱    借款单还有我省份证复印件以及我的签字和手印   借款内容是 三个月还本利息已付  借款单位 XXXX   借款人   也就是这公司法人 和我   当时我真不清楚  导致现在后果   麻烦老师给分析下    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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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01 15:10
承担责任以后可以向对方追偿。
回复时间: 2011-11-04 16:26
你好!据你所述,借款单上你可能是借款人,你可能要面临偿还借款的后果。因看不到你的借款单,不好作出明确答复,建议你拿着借款单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1-11-06 20:27
可以试图从见证人角度去分析,根据实际情况,也确实你不属于借款人。你不用担心太多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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