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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离婚的股票财产分割

 11-02 23:30  悬赏 0  发布者:qjq861…… 给我留言 地区:天津-滨海新区 回答:(6)
婚前我自己的证券账户买的5万元股票,并且婚姻期间并没有再往股市里投入一分钱,五年的婚姻期间我的股票账户通过我的炒作增值到30万元了,如果离婚,那么我在婚姻期间我所对我自己的账户操作增值的股票市值对方有没有权利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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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11月03日 07时08分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您的解答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02 23:58
属于个人财产,不分割。
回复时间: 2011-11-03 11:15
婚前个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11-11-03 14:41
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包括增值的25万,对方无权分割
回复时间: 2011-11-03 15:09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此来看,25万元排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1-11-04 08:18
股票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属于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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