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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我大权益下,如何办理到房产证?

广东 10-30 16:22  悬赏 0  发布者:oldsor…… 给我留言  回答:(6)
三年前,我在购买的房屋上写了前女友名字,但因为发展商的问题,房子一直没办房产证。三年前与前女友分手,找公证处办了一个房产赠与合同,证明前女友名下的房产转赠于我。 

    现在政府有政策可以办房产证了,但是办房产证时需要过户才能办到,而过户时需要前女友出场签名。电话前女友,如果要她回来签名,她说房子增值所得她要一半才肯签。

    我认为前女友无权要求得到此笔钱,但无她签名,房产证的事有没有其他办法可以落实。

    恳请各位律师大人给予详细解答。非常感谢!!
问题补充:
即在保证我最大利益下,我如何办理到房产证????
我想问的是,我如何能办到房产证,希望律师大人能不能不要说可以解决之类的模糊语言,而是告诉我暗具体解决办法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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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0-30 16:54
答:1、赠与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只要赠与人的意思送达受赠人时,合同就成立;本案不存在撤销赠与的事宜,你前女友应当按照赠与合同的约定履行。2、协商不成时,可以诉讼。
回复时间: 2009-10-30 17:31
你的这个问题是可以解决的,可委托律师与有关方面沟通,如果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
若还有疑问需律师帮助,可电话咨询我,相信能帮到你。(13267039593;Q:961451933)
回复时间: 2009-10-30 17:47
如果公证不是附条件或附时间的,没有可撤销的条件的话,女友应该无条件配合
回复时间: 2009-10-31 00:07
房产赠与合同已经公证,是不可以撤销的,因此你的前女友应无条件的配合你办理手续。正常情况下,你向房产部门出示房产赠与合同公证就行了,不一定非要你的前女友到场确认。你可以质疑房产部门的做法,最好请律师协助沟通。
回复时间: 2009-10-31 12:08
上述律师分析有道理,你可委托律师来处理此事.
回复时间: 2009-11-02 10:53
经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可以撤销的,如果她执意不来签字,你可以起诉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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