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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离职、旷工问题!!!急急急!!!

 11-04 22:10  悬赏 0  发布者:sasa92……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广州 回答:(1)
背景:我向公司提出离职,公司接受,但我已经有新公司聘请,我想请假,总监拒绝,说没有人接手前都不给,所以我想旷工3天让公司给我办离职手续。

问题:我这样旷工可以吗?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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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11月04日 22时15分
你矿工是违反的单位的规章制度而已。
追问:

那就是说~我现在时可以旷工的吗?

回答:

理论上你可以,仅仅按规章制度扣你的工资罢了。
其实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不算太急的话,你可以按这个程序走,单位就没有理由扣罚工资了。
如果对律师的回答满意请采纳最佳意见,这是对律师劳动的尊重

追问:

我可以不要工资~那些东西~我只想尽快办理离职手续~!要是旷工可以帮到我的,我就决定这样做!

回答:

如果你愿意,当然可以,这是你的权利。

追问:

谢谢贾律师您~

回答:

不客气
如果对律师的回答满意请采纳最佳意见,这是对律师劳动的尊重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因为劳动法没有对旷工写明如何处理,得到律师的帮忙真的是帮了我一个大忙~希望也帮到各位啦~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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