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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护母亲所遗房产不旁落

福建-厦门 04-26 15:58  悬赏 0  发布者:吴星星-求助 给我留言  回答:(2)
母亲不幸已故,名下房子一套,系父母婚后所购,其中一半购房款为母亲娘家人资助。父亲有再找老伴之意,但担心房产为新伴侣所分得。请问有何办法规避。现在比较麻烦的有以下几个问题:1、子女均未购房,未避免首套受限,不方便将各自的名字写进房产证;2、父亲可以立下遗嘱,但担心自己将来万一改变主意,则朝夕不必;3、有朋友建议公证子女能得份额,然后均由父亲代持,房产证依旧只写父亲一人名字,这样一来,父亲如要改动产权需子女全部同意,且不会计入子女的房产。但据本市公证处咨询员回复,本市并没有这类公证。请各位大律师赐教。O(∩_∩)O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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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4-26 16:44
可以做婚前财产公证
追问:

婚前可以财产公证,但是如果持财产的父亲万一哪一天比新伴侣先走,不少新伴侣也有继承权?

回答:

是,你父亲的份额,另一方可以继承部分

回复时间: 2016-04-26 22:04
可以立遗嘱
追问:

立遗嘱人不是随时可以改遗嘱?

回答:

公证遗嘱就不能变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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