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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做合理合法吗?

上海 11-08 23:12  悬赏 10  发布者:fWm2121 回答:(6)
公司店铺员工在上班前进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干了一天就离职了。离职时未通知公司。当月考勤店长未给该员工做(即该离职员工无考勤)。2个半月后,人事通知店长说公司给该离职员工缴纳了2个月的保险。因店长未及时通知公司此人离职,故此人2个月的保险需由店长赔偿公司,请问这样做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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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09 07:31
店长失职,这个处理基本上合理
回复时间: 2011-11-09 09:49
1、这个首先要分析店长的岗位职责是否包含该内容,如果包含,则应当由店长来赔偿公司损失。
回复时间: 2011-11-09 10:22
店长有责任通知公司的话,应赔偿此损失。
回复时间: 2011-11-09 10:51
要看单位的规章是如何规定的。在本案中店长难辞其咎。
回复时间: 2011-11-09 11:58
由店长来赔偿公司损失。
回复时间: 2011-11-09 14:54
不合法。收集证据,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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