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房产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李思南  
该问题已关闭

房改房被沂南一中非法占有

山东-临沂 11-12 18:12  悬赏 0  发布者:李晓春147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们是沂南一中的教师,我们的房改房被沂南一中非法占有,从2006年6月15日至今。
    我们43户的房改房在学校未告知的情况下,将我们的房屋高价卖(租)给新的住户,从中非法牟取暴利。对于学校的这种侵权行为,我们多次与李晓春校长协商解决,退还我们的房屋,都被他大骂而出,我们43户教职工叫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灵。
    2011年10月18日,我们集体到教育局和信访局要求还老师们以公道。学校接到有关部门的督促意见后,在未与我们协商沟通的情况下,口头通知我们按照每平米900元扣除每年2%的折旧(13年折旧26%)这样每平米仅剩660元,并且强制我们老师签字结账,严重侵害我们的利益,激起了教师们的公愤。
    签名如下:
    魏守堂 黄金甲 张秀花 王希熙 刘红开 谢瑞聪 杜以诚 邹立杰 朱伟民 王家余 李守成 牛本富 王毅 来凤华 杨春 王绪芹 李先厚 刘春录 张世伟 袁俊东 谷兴杰 孙彦玉 王彦红 李先梓 谢友兴 李银田 黄海云 张德奇 薛玉 张元宝 许振芝 李西杰 张君秀 胡凡芹 贾旭东 张安伟 尹永建 刘科恩 王庆存 高发合 李祥云 刘恩宝 王立群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12 21:07
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江西南昌市
北京朝阳区
广东深圳
广东茂名
浙江杭州
北京海淀区
福建莆田
福建厦门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3475
江西 南昌市
人气:14306
北京 朝阳区
人气:6448
山东 菏泽
人气:21889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2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