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房产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孙志军  李晓航  申维丰  陈宇  
该问题已关闭

买了二手房,首付款和契税都交过了,过户的时候被告知网签时社保不满24个月,但是2月份审税和查现购时没

上海 05-10 11:14  悬赏 0  发布者:romant…… 给我留言  回答:(8)
买了二手房,首付款和契税都交过了,中介费也结清了,过户的时候被交易中心告知网签时社保不满24个月,但是2月份审税和查现购时没有告知我,当时是可以补签合同的.现在由于新的现购政策补签以后要满5年社保才能过户.
现在我贷款合同也拿到了,却不能过户,该怎么办啊???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5-10 11:16
这种情况只能投诉房产交易中心,和交易中心协商处理了
追问:

是起诉交易中心吗 ???

回答:

你在新政出台前 没有在社保满24个月时重新网签,所以正常情况下现在合同是无法继续履行的,但是造成这个的原因是交易中心审税和查限购时的过错,所以你现在只能和交易中心协商处理

回复时间: 2016-05-10 11:22
如果你社保缴满两年,并且网签合同发生在政策出台之前,可以要求继续履行的;如果确实不符合购房资格,可以以情势变更要求解除合同。建议和房产交易中心先协商解决。
我的补充: 2016-05-10 11:52
最好还是和房产交易中心先了解一下类似这种情况,他们有没有相对较好的政策能够解决。
追问:

协商要找他们领导吗 ???? 领导不受理,只是重复以网签时间为准!我该怎么办???

回答:

他们领导不受理,那就收集证据,投诉交易中心。现在不能过户了,你自己得考虑你现在还要不要房了,不要的,可以跟卖方协商解除合同的问题。还想要的,那就等到你符合政策为止,但是毕竟产权人不是你所以这样是有风险的。

回答:

一般开发商对当地购房政策是清楚的,会根据这些政策规定向购房人做出相应解释,对限购人员做出建议。
购房资格审查是由房管局相关部门来审核的,只有审核你有购房资格以后,你买的房子才能进行网签备案。
协商不成的话,根据相关协议书和购房材料等进行起诉。
不过还是建议您跟房产交易中心那边协商一个合适的解决方案出来。

追问:

还想要房子,因为这个房子我们已经入住,并且都买了很多家电进去.现在不能过户银行已办理好的贷款也不能放款,而我也凑不出几十万的贷款部分的房款了.如果房东起诉解除合同,我该怎么办?? 房价已经涨了几十万了~

回答:

建议您和房东签订一份补充协议,等满足条件后再办理过户。这个要看您怎么操作了。另外既然您已经住进去了,您对房屋装修过了吗?如果房东那边坚持解除合同,由于房屋没有过户,您无权还是不受保护的。你们还是先协商看看吧。

回复时间: 2016-05-10 11:28
没有办法,自己社保年限达不达到条件不清楚的吗?
追问:

当时一直没拉过社保单,只知道一直有交社保,不知道不满24个月.中介也没让我去查证社保情况,就急着让我签合同.并且在新的现购政策出来之前我有问过中介,中介的答复是 你已经审过税,查过限购了新的政策和你没关系~ 所以就没在意.

回答:

从开始就是自己的过错,推不到别人身上,实在觉得冤要讨个说法,可以起诉房地产交易中心,不过,本人对于结果是不乐观的。

回复时间: 2016-05-10 11:52
你好,这种情况没办法补签的,也没办法过户的,没有购房资格,只能解除合同。有需要可以跟我联系。
回复时间: 2016-05-10 13:06
目前只能要求解除合同,退还首付。
回复时间: 2016-05-10 13:10
依据目前情况来看,你被限购,只能解除合同,退首付。
回复时间: 2016-05-10 13:53
根据合同直接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6-05-11 16:05
和出售方协商撤销了重新网签一下就好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福州
黑龙江哈尔滨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四川成都
北京西城区
浙江杭州
广东深圳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331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651
湖北 武汉
人气:73459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896
湖南 长沙
人气:544925
重庆 江北
人气:39278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8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