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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的继承权及份额

北京-通州区 11-13 23:54  悬赏 0  发布者:gongpi…… 给我留言  回答:(13)
爷爷工厂分的房子,80年代过世,奶奶没有工作,后90年代房改以内部价购买(爷爷工龄等优惠),房本日期是九十年代奶奶的名字,两位老人家里共有一女儿和四个儿子,2000年奶奶家里立遗嘱,只有兄弟姐们五人在场,说有老四伺候老人,死后房子归老四之子个人所有,五人签名压手印。没有旁人在场,请问这份遗嘱是否有效?
2003年经奶奶同意去公证处,奶奶将房屋做了遗赠,说房子是她一人所有,死后将房子赠与孙子(老四儿子)一人所有。并有公证处的证明。
奶奶这个月过世
请问房子是否也有爷爷的一半?所以其它五个兄弟姐妹都可以分到相应的份额?每个人份额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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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11-14 23:11
您好,公证有效,没有你爷爷的份额。
追问:

请问 为何没有爷爷份额?奶奶没有工作,房子至爷爷单位分给爷爷的福利分房,后来爷爷去世10年之后,房改房才购买下来,折合了爷爷的工龄等内部优惠购买,法律上又什么规定说没有爷爷的份额呢
追根溯源,没有爷爷奶奶也不可能分到房子的啊

回复时间: 2011-11-14 07:19
可能无效,建议带齐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得到详细分析。
回复时间: 2011-11-14 07:22
第一份遗嘱没有奶奶的签字是无效的,遗赠公证是有效的.该房屋是在爷爷死亡后购买为奶奶个人所有的,没有爷爷的一半.
追问:

购买的是爷爷厂里原来福利分的房子不是商品房,奶奶没有工作。购买时也是按照工龄折算优惠的。没什么没有爷爷的份额呢?
只有奶奶一人所有吗?

回答:

有的法院是这样判决的.

追问:

有没有也判过有爷爷份额的情况呢
您具体说说吗?为何没有?是否有法可循

回复时间: 2011-11-14 07:32
建议您带着材料来面谈。
回复时间: 2011-11-14 07:33
公证赠与有效。其他人无权干涉。
回复时间: 2011-11-14 08:12
房屋应属于奶奶个人,公证遗嘱是有效的,只有四子的儿子能得到。
回复时间: 2011-11-14 09:19
公证赠与有效。详细咨询请电话联系。
回复时间: 2011-11-14 09:31
从你陈述的情况来看,该房屋是奶奶的个人财产,与你爷爷无关。她有权自行处分自己的财产。
追问:

请问 为何没有爷爷份额?奶奶没有工作,房子至爷爷单位分给爷爷的福利分房,后来爷爷去世10年之后,房改房才购买下来,折合了爷爷的工龄等内部优惠购买,法律上又什么规定说没有爷爷的份额呢

回复时间: 2011-11-14 09:48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详细介绍情况。
回复时间: 2011-11-14 09:49
情况复杂,建议您带着材料来面谈。
回复时间: 2011-11-14 10:11
公证有效,没有你爷爷的份额。
追问:

请问 为何没有爷爷份额?奶奶没有工作,房子至爷爷单位分给爷爷的福利分房,后来爷爷去世10年之后,房改房才购买下来,折合了爷爷的工龄等内部优惠购买,法律上又什么规定说没有爷爷的份额呢

回答:

没有你爷爷的份额是有法律依据的。这点你就不要争了,有不理解的地方,建议还是面谈吧。

回复时间: 2011-11-14 10:36
你好,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特殊约定,那么爷爷奶奶各占一半份额。
我的补充: 2011-11-14 10:39
爷爷去世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由奶奶跟子女平分。奶奶可以立遗嘱公证属于她那部分的份额。该公证有效
追问:

爷爷80年代去世,买房子是九十年代的事情,但奶奶没有再嫁
房子也是按照房改房,折算爷爷工龄后购买。
为何有的人说没有爷爷份额呢?
您说的“爷爷去世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由奶奶跟子女平分”奶奶占50%比例呢还是五个子女和老人,共六人的1/6呢?

回答:

有爷爷的份额。
属于爷爷的那部分遗产,由每人各占六分之一

追问:

1.是否有这样的说法,说爷爷去世二十年以后,房子就给归奶奶个人所有了?
好像公证处是这个意思才给奶奶做的公正,但具体来讲,公正日期和爷爷去世日期还没有完整到20年,还差几个月。
2.如果因该有爷爷份额,而公证处却做了公正的话,是否公正有效呢?
3.如果这份遗赠超过两个月的时效,是否就作废了呢?然后五个儿女对房产是否都有继承权,比例有事多少?(如果两个月内未达一致为签字放弃继承,但对方期间起诉的话,法律是否依然按2个月内进行分配,因为如果打官司不是需要很长时间吗)
4.为何有的律师说没有爷爷份额

回复时间: 2011-11-14 10:44
公证遗嘱是有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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