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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款担保

山东-潍坊 11-14 16:58  悬赏 15  发布者:Tcs4281 回答:(7)
我为 朋友担保从个人手中借了一比款,一个月的期,到期要还时,找不到放款人了。一年多后放款人给我打电说,借款人还不上了,要我还。我该咋办。【当时借款时说的是一分二的息,现在是一毛二的息。我可不可以,以诈骗罪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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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14 17:04
只能由你还了,因为你是保人
回复时间: 2011-11-14 16:59
应该承担担保责任。
回复时间: 2011-11-14 17:04
你要承担担保责任,承担责任后可向实际借款人追偿
回复时间: 2011-11-14 17:05
你当初是口头担保不成?利息还可以随便涨?民间借贷最高可以偿还4倍于同期银行利息,超此之外的,法律不支持。
回复时间: 2011-11-14 17:08
不可以,你需要承担法律规定范围内的担保责任
回复时间: 2011-11-14 17:20
无特殊情况,您得承担还款责任了。
回复时间: 2011-11-14 19:49
应承担连带责任。利息应按法律规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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