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刘哲  魏伟  
该问题已关闭

买这种无证房,合同成立吗

山东-济南 11-09 18:37  悬赏 20  发布者:1357316707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与2004年春天购买了原告一处平房独院,该院是政府拆了原告原先的住房(有房产证)后安置给原告的房产,有政府拆迁安置协议,但没办房产(此区域很多,说统一办理),2008年秋天,原告将我告上法庭,要求将房屋原价退回,买卖合同无效。案子拖了一年多了,一直没有名目。请问,这案子结果该如何,我该怎办?每次问法官,其就说正研究着呢。这样拖,真心累。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1-09 19:13
答:合同有效但不发生物权效力;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应当登记,不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所以,现在房屋的产权人仍然是原告。你可以主张损害赔偿,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回复时间: 2009-11-09 19:21
如确实是拆迁安置房,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回复时间: 2009-11-10 06:38
你可以主张损害赔偿,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回复时间: 2009-11-10 07:57
合同有效但不发生物权效力,详细情况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09-11-10 08:25
问题复杂,不知道你说的该房产是城市房屋还是农村房屋,是农村房屋的话你们是不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一村委会),只有在了解了上述情况后才能够给你具体分析,建议带上你的诉讼材料与律师面谈。
回复时间: 2009-11-10 10:47
合同成立没有问题,但是物权效力无法转移。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回复时间: 2009-11-10 13:18
要求继续履行,配合过户。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北京西城区
浙江杭州
四川成都
江苏无锡
北京海淀区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安徽合肥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6702
湖北 襄阳
人气:438917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911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48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