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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所有人问题

北京-丰台区 11-17 16:57  悬赏 0  发布者:131612…… 给我留言  回答:(9)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这里有我一所平房的房产证,但是上面的房产所属人不是我,但是当年房主已经把房子转交给我,我们在房管交易市场做过证明,但是交易市场的人员当时把证明给弄丢了,现在房主已经去世,这样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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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17 17:01
不动产以在房管部门登记为准。
可以由房主的遗产继承人,书面表明交易情况,看房管部门是否认可。
具体咨询房管部门,看需要材料
追问:

最主要的是,房主继承人不想做证明,他们想占为己有。这样就没有办法了吗?

回答:

有房屋买卖合同的,是可以的。
建议先好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法院要求房屋确权。

追问:

没有合同,因为是亲戚他们一家子搬到外地去了,就把这房子给我了。房主的子女都知道这个事情,还有当年我们家还有别的亲戚可以证明,这个是把房子给我们的。但是房主的子女就是不肯做证明,现在知道北京房价贵还有拆迁想把房子拿回去。

回答:

那就收集证据证明当初有买房事实,最好是书面,或是录音,录像,证人证言买房收据等。要是这些都没有,且对方子女不承认,那没有办法。

回复时间: 2011-11-17 17:09
1、根据证明材料办理过户手续
2、建议委托律师办理相关事项
回复时间: 2011-11-17 17:28
房产已登记为准,如需帮助请来电咨询或面谈给你更准确的解答。
回复时间: 2011-11-17 18:10
房产以登记为准,如果原来的证明丢失,继承主张要回房子的,你的风险比较大
回复时间: 2011-11-17 19:01
你好,建议找律师帮助解决。
回复时间: 2011-11-17 20:10
房产以登记为准
回复时间: 2011-11-17 20:46
您好:  
要看案情决定;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回复时间: 2011-11-17 21:07
建议电话联系我,说明具体情况
回复时间: 2011-11-18 14:36
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你可以要求死者继承人配合你将房屋办理过户登记。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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