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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中遇到的问题

浙江-宁波 11-14 22:22  悬赏 20  发布者:albbsh……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购买二手房合同已签,房产证还在办理之中。现在的问题是当初办契证的时候给房东交的个人所得税的发票(5000多),让房东拿走了,当时我也不清楚,中介说我没用。但现在了解下来可以退40%的税,如果房东买房的话还可以全额抵。别的中介操作都是1.35%(1.5%/2+(1-40%)%),照这样的话我就是1.75%了,我现在要求中介把发票拿回来或是让房东付40%的钱给我,这样可以吗?
还有就是原来房产证办出后我还要给房东8W,拿现在这个情况我是不是可以暂时不给啊?中介费我也可以先扣留一部分?直到中介把这件事搞定(就是拿回发票或是40%的钱,不管我发票有没有用,我拿回来也不让他们白白的全额抵税啊),我随后的8W不给可以的吗?
请帮忙回答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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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1-16 07:02
你可以先行协商,如果不成只能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09-11-15 08:07
建议你与中介、原房东协商解决,如果你有证据证明税票被原房东拿走,要求返还不返还,可以到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09-11-15 10:27
欢迎你有机会来电话谈谈,咱们具体谈谈你说的事,要不你把电话号码告诉我,我给你打,咱们电话里好好谈谈。(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2009-11-15 10:33
协商比较好,如果证据明确也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09-11-18 17:04
可以暂时按照你的方式, 等房东、中介找你时再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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