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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交通事故赔偿

 11-18 08:45  悬赏 5  发布者:huceng…… 给我留言 地区:辽宁-辽宁 回答:(6)
各位律师您好!我的问题是,一起交通事故中,我被两辆车共同撞成重伤。其中一辆车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另一辆为公交车,没有责任。现在我已经得到负全部责任的车主的赔付。我想问,我可否主张无责任的公交车的赔偿?据说法律规定,无责任的机动车也有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不知道根据什么法律?是事故损失的百分之十吗?我的诉状如何写?谢谢!
问题补充:
补充一点 :我得到的赔付是和车主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由法官主持庭外调解达成的,并不是庭审判决,也不是全额赔偿。像这样,我还可以再提起民事诉讼,起诉公交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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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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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9年11月18日 11时35分
在这个交通事故赔偿中,存在负全责的肇事方,你不能再找公交车了。且你与车主已经达成调解,不能再就此事起诉要求赔偿损失了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1-18 08:58
已经获得全部赔偿的,不能再主张权利。
回复时间: 2009-11-18 09:38
已经赔偿完了,不能再主张了
回复时间: 2009-11-18 10:20
bu不能再主张权利
回复时间: 2009-11-18 11:07
已获得相关赔偿,无权再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09-11-18 19:47
既然已经达成调解意见,就不能再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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