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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使用权

云南-文山 05-25 13:04  悬赏 25  发布者:zhuxia…… 给我留言  回答:(0)
你好!
我父母在十多年前,购买了一套两居单元二手房,当时住户需要烧火做饭,开发商又在小区门口建了一排两成的柴房,一家住户一间。当年购买时,父母跟王某口头协议,买房要给我们使用柴房。王某答应后,过户后不久,王某不予我父母使用柴房,协商后,父母让王某把柴房卖给我们,王某回复他没有柴房房产证,无法卖给我们,但要父母写张借条给王某,才应许我们使用,内容为:王某借柴房给李某使用。(无借用归还日期,就这几个字)十多年过去了,王某听说此老房要拆迁,就打电话给我父母要求还回柴房,父母跟他沟通,柴房借到拆迁为止,至于拆迁款,我们都没有柴房房产证,都不能说是谁的,我们只要现有的使用权,拆迁款,王某可以跟拆迁办协商,但王某不予理会,打电话威胁父母一个月内,柴房不清空就强行收回。现住户都是没有柴房的房产证,都是一户住房,使用着对应的柴房,王某也无房产证,已没有住房在小区内,已经离开十多年,他可以履行收回的权利吗?父母现有使用权吗?王某在没有柴房房产证的情况下,要父母写的借条有法律效应吗?若王某强行收回,破坏柴门门锁,我们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父母年迈,身体不好,王某电话威胁,担心父母身体。麻烦律师们能给些合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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