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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

 11-24 22:49  悬赏 0  发布者:XF9613…… 给我留言 地区:浙江-丽水 回答:(6)
我妹妹在2010年12月离婚,2011年11月收到传票,是妹夫的3张借条,共计8万本金,没约定利息,三个月还。有两张是08年的(我觉得已经过了诉讼时效),1张是10年的。现在原告要求偿还。我妹妹和妹夫关系不和,2008年妹夫不在家,就09年回来一次,后来又不知去哪里了(可能是打赌)。家里有小孩,都是妹妹一人带的。妹妹上班,妹夫无正当职业。对借钱的事,妹妹一点不知情,也没用过这些钱。
     请问,是要为这8万借款偿还?
     如果要还,没有钱,法院会采取什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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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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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1年11月24日 22时55分
没有经过你的同意且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属个人债务
没有财产,不能执行
追问:

回复快哦,谢谢,
请问怎么样才能证明没有经过我妹妹的同意,且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呢?我妹夫没有回来,也没有工作,妹夫的爸爸妈妈是知道的,邻居也知道一点。

回答:

你妹妹不知情。
借条上总没有你妹妹的名字吧?你不是说08年你妹夫不再家?这些不都是证据。
既然收到传票,你对法律这方面也不熟悉,建议你在当地聘请律师帮你应诉,这样可以最大化保障你的权益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25 00:17
没有问题,不用给任何钱
回复时间: 2011-11-25 05:56
积极应诉,为自己辩护,至于是否要偿还,需要结合债务具体情况而定。
回复时间: 2011-11-25 08:30
两人分居产生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回复时间: 2011-11-25 08:51
没有经过你的同意且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属个人债务;
没有财产,不能执行
回复时间: 2011-11-25 13:27
建议你在当地聘请律师帮你应诉,这样可以最大化保障你的权益
评论者:吴建波律师
时间:2011-11-27 19:36
个人债务,如果你还有不明之处可以来电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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