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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丢了货,要谁赔偿?

内蒙古-鄂尔多斯 11-26 18:10  悬赏 20  发布者:何小欢 给我留言  回答:(2)
朋友是鄂尔多斯一个化妆品品牌的主管,管理几个商场的,前一段丢了2万多的货,在商场库房丢的,由于没有监控,没找到小偷,他们经理全部让他来赔付,已经扣了3个月的工资,请律师们回答一下,这是不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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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26 18:15
1. 根据《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
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3个月的工资全部的话肯定是违法的。
追问:

商场的库房被盗了,这个商场是不是也有责任呢

回答:

商场库房责任的问题:分两种情况
1.和商场有保管合同,且保管物品是收费的,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如果商场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或不是故意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1-11-26 18:47
商场的货物丢了,有多方面的原因和因素,如商场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和疏忽、监控设施不完备等等,但让化妆品品牌的主管一人赔付显然是违法的,主管如果履行职务中没有过错或重大过失,就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即便有过错,也仅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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