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李波  吴健弘  申维丰  李仁红  
该问题已关闭

女方生孩子多久时间男方才可以向女方提出离婚?

 12-03 15:24  悬赏 5  发布者:ZuA2958 回答:(3)
1、男方在深圳打工,女方无工作。2、双方于2010年在上海结婚,与2011年8月生一女婴。3、女方对男方工作不支持、不理解,经常与男方吵架,还到男方公司去闹事,男方苦不堪言。4、男方每月支付房租4000多元,家人的生活费,孩子的奶粉等费用,女方还不满意,男方一心想与女方离婚,由于孩子出生才3个多月,法律是否有规定,孩子要到几个月后男方才可与女方离婚?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2453积分
回复时间: 2011-12-03 16:15
孩子一周岁以后
回复时间: 2011-12-03 15:25
哺乳期过后。
回复时间: 2011-12-03 15:47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因此,通常情况下在女方生孩子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诉讼。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江苏无锡
江苏南京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上海徐汇区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3225
山东 临沂
人气:248927
湖南 长沙
人气:54376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1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