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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淘宝买入价值2200元的手机。在快递途中给派件员掉了。责任归谁?

广东-江门 12-08 06:34  悬赏 20  发布者:拒绝1009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已5号在淘宝上购入价值2200元的手机.当天淘宝卖家通过顺丰快递邮寄过来。我6号收到货。6号当天发现手机有点质量问题。联系淘宝卖家说明有质量的问题。淘宝卖家同意说可以调换手机。并说回来的邮寄费用由他来承担。让我先垫付邮资费用并要求发顺丰快递。所以6号当天我通过顺丰快递把手机寄给淘宝卖家。(但是我已经用纸盒包装好的手机拿去顺丰快递的时候,顺丰快递工作人员问我里面是什么东西来的。我说是电子产品.后来快递人员帮我写好收货人地址。也没有问我要不要保价。直接填写托寄物内容是 电子 两字。还在声明价值那里写上 1000元 不保价。连签名确认都是他帮我签的名字)后来货物到了深圳以后。由顺丰快递派件人员派送。在途中手中弄掉了。 我想咨询一下。这样的情况责任到底归谁? 是淘宝卖家?还是顺丰快递?  第一。是因为手机产生了质量问题才会出现退换货。责任是不是由淘宝卖家来承担???因为在淘宝那里我还没有确认收货。这次交易还没算成功。手机还是属于淘宝卖家的?是淘宝卖家要我将手机通过顺丰快递寄回给他。我只是先出邮资将他的手机寄回给他。手机的产权还是属于淘宝卖家的。。。请问可不可以这样来划分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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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2-08 07:44
答:1、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责任在你与快递公司之间划分;2、你有权向快递公司主张权利。
回复时间: 2011-12-08 08:27
向快递公司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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