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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

浙江-宁波 12-09 23:18  悬赏 10  发布者:ppN1886 回答:(1)
我在一家台资企业上班快4年了,今年6月份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11 30号我在上班,接到公司通知,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公司给我的赔偿标准是4个月的平均工资,但不包括11月份,因为我11月份有4000多,其他月份只有2500左右,还有给我一个月的待通知赔偿标准是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赔偿,不知道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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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2-10 10:48
不合法!
用人单位违法辞退的,员工可以申请仲裁要求:
1、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不愿意继续做下去的,可以主张双倍补偿金;
3、如果是临时通知解雇的还可以主张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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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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