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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超出上诉时限受理上诉申请有什么救济渠道?

 06-15 16:56  悬赏 0  发布者:白云刘先生 给我留言 地区:内蒙古-鄂尔多斯 回答:(17)
一审判决书送达被告后的120多天内,原告没有收到任何相关上诉文书,在原告已经申请进入强制执行阶段中,且在早已超出上诉时限的情况下,法院突然又受理了被告的上诉申请,并向原告送达了上诉文件!原告认为其中存在徇私枉法、伙同作弊的嫌疑!法院的解释是:上诉状是被告在上诉时限内递交法院立案庭的,由于立案庭工作忙没顾上及时向上诉人催缴上诉费,导致上诉费晚交了4个月,现在上诉人已交纳了上诉费,受理上诉申请是合法的;负责一审案件的审判庭解释说:因为和负责接收上诉案件的立案庭对接工作中出现了瑕疵,误以为上诉人没有上诉,所以在上诉期限到期后的90多天后签署了“此判决已生效,可以申请执行”的意见,导致申请执行人办理了强制执行手续,现在既然上诉了,只能撤销当下的强制执行程序!法院的做法违法吗?即使上诉状在上诉期限递交,如果法官故意不催缴上诉费,难道上诉费用就可以无限期延长、上诉时限相应无限期延长吗吗?如果法院违法,有那些救济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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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6年06月17日 09时17分
这个问题,法院存在过错。建议向检察院提起民行监督。同时在二审是延长审理期限。但执行程序不能撤回。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电话联系!
追问:

现在法院决定要在上级法院接受上诉案件后即行撤销我的执行程序!我目前有什么办法让执行程序不能撤回?

回答:

不能撤,这是你的权利,

追问:

分管执行的副院长明确向执行局长已下达指令,要求执行局长在二审法院受理了此案后,强行撤销原执行程序,我理解的意思是撤销我的执行程序不需要征求我的意见,法院会依职权直接撤销正在进行的程序!假使这样,法院的这种做法合法吗?

回答:

法院一般会给你出裁定。你可以就此裁定提出复议。你清楚法院是撤销吗?

追问:

分管执行的副院长亲自在我在场时嘱咐执行局长要求在二审法院受理了此案后,撤销原执行程序!

回答:

我在第一次回答时已告知,向检察院提出监督。

追问:

我也想过找检察院,但又没找到相关人员确切的违法依据,怕检察院不予重视,反而又惹恼了法院,给后续的追索维权带来更大的障碍!关键一点是法院故意说他没有及时催缴上诉费,这方面法律又没有明确的约束,明显在钻法律空子,实施侵害当事人的利益!检察院找不到法官的违法证据,能有效果吗?我现在真的很迷茫!

回答:

假使法院有过错,也不应当以丧失程序公正来解决。建议你向检方提出申请。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电话联系!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律师的点拨!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6-16 09:28
你好!
1、法院这种说辞,听上去不甚合理,但不违法。
1)当事人上诉需要预交诉讼费。
2)当事人未预交的,法院应当通知在7日内预交。
3)法院通知后,在7日内没有预交的,视为撤回上诉,超过判决生效期限的,判决即生效。
4)但法院何时通知当事人预交,目前没有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回复时间: 2016-06-16 09:37
实际操作中确实存在部分法院工作不严谨,给当事人造成讼累的情况,很多时候也是投诉无门。本律师手头就有一件与你类似的上诉案件,半年一审法院还未将上诉材料送至二审法院,但查询民诉法,确实没有明确规定一审法院必须在多久时间内催缴上诉费及递交上诉材料。
回复时间: 2016-06-16 09:56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一审判决已经做出,那么被告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如果对方不予上诉,那么一审法院判决生效。
    其次,对方如果已经提交上诉状,那么法院会给对方缴纳上诉费的通知,一般是给予七天时间缴纳上诉费,如果不缴纳的,法院会作出自动撤诉的裁定。
    再次,我国法律目前确实没有对法院催交上诉费作出规定,因此,虽然您心里有不舒服,但是这个从严格意义角度讲法院并不存在程序违法的情形。
    最后,如果最终认定为上诉成立,那么建议您积极应诉。胜诉后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回复时间: 2016-06-16 10:02
如果法院的做法违反了相关的程序你可以向检察院提起抗诉!
回复时间: 2016-06-16 10:09
如果法院的做法违反了相关的程序你可以向检察院提起抗诉!
回复时间: 2016-06-16 10:11
没有明确规定一审法院必须在多久时间内催缴上诉费及递交上诉材料 这个还真有不好说点
回复时间: 2016-06-16 10:22
对于上诉的情况可以以上诉申请以超过上诉期限为由驳回
回复时间: 2016-06-16 10:23
如果法院的做法违反了相关的程序你可以向检察院提起抗诉!
回复时间: 2016-06-16 10:25
1、法院做法并不违法,但有失职业操守。这部分的诉讼程序法律规定并不完全也很模糊,属于法院内部管理失职行为。
2、救济渠道可以向其上级法院和管辖内检察院投诉、信访请求监督等。
回复时间: 2016-06-16 11:49
申请再审吧
回复时间: 2016-06-16 14:29
建议积极应诉,详情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6-06-16 15:08
您好,您提到的问题其实是个事实认定问题,如果对方确实是在收到一审判决后十五天内提交了上诉状,因为法院的原因没有及时缴费,那么法院认定其上诉成立还是合法的。

当务之急,建议您认真应对二审,并在二审审理过程中把您的疑虑向二审法院提出来,对于二审上诉程序的合法性,二审法院也负有审查的义务。

最后,祝您二审继续胜利 !
回复时间: 2016-06-16 16:00
可以要求出示对方在上诉期内提交上诉状的依据。
回复时间: 2016-06-16 16:14
法院如拿不出相关证据,说明程序上是不合法的,建议向检察院反映。你也可以积极应诉,判决结果万一维持原判呢。
回复时间: 2016-06-16 21:02
1、认为和怀疑不能证明法院违法,必须要证据证明;2、原告收到判决书,不等于被告也同时收到;3、法院收到上诉状一般应该在7日内缴纳诉讼费,否则视为没有上诉;3、有证据证明法院违法,可以投诉举报;4、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是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确有错误上诉可以纠正,没有上诉的当事人也通过“再审申请或者抗诉申请都可以纠正的;
回复时间: 2016-06-16 23:25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这里的问题确实存在,但是并根据《诉讼费用缴纳办法》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未缴纳诉讼费,超过上诉期的,视为撤诉,一审发生法律效力不常见。民事诉讼一般上诉期限内都会有限制,哪怕是缴纳诉讼费的时间还是有规定的。
一般上诉的时候都会出具缴费通知书,要求在七日内出具缴费通知书的。逾期缴纳费用的,视为撤诉处理的。依据该程序来讲,我认为法院存在不作为的情形的。
二、关于催缴诉讼费也没有特别的程序,只是这个情况真的太奇葩了。
三、关于救济途径,您可以向政法委举报,也可以向信访局投诉,各级法院的部门中也有信访部门的,因此这些都是有效的救济途径,建议您形成书面文件递交。这样子有利于传递与书面回复的。
我的意见是您先把情况汇总,不要着急撤销执行,相应判决和执行文书做证据使用,有利于您反映情况,整个事件来讲还是法院的问题,因此您可以放心主张。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
追问:

从一审判决送达当事人4个月后法院受理了对方的上诉申请,并向我送达了对方的上诉状,法院送达我方上诉状后,又已经一个多月了,这明显就是按对方当事人的狂言“要拖死我”,买通法官故意积压案件不向上一级法院递交案卷,按说就上诉时限内递交了上诉状,二审结案期3个月也早已过了,但法官故意找借口积压案件拖延时间,以期达到对方当事人拖延时间的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一百五十条规定“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原审法院就是有法不依,不按程序办事,明显侵害当事人利益,这种情况下就真的没有办法了吗?只能等着被拖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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