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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

贵州-铜仁 06-19 13:47  悬赏 10  发布者:思南,思南 给我留言  回答:(1)
20136月年给一个私人广告老板做工一个人,工资为4900元,当时他留了张欠条说7月给我,后来就一直没给电话都打不通,我也多次去他家也没用找到 他本人,上次去他家没有找到他就在墙上贴了,张字条,现在他说要去告我。我下个问问那钱还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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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6-24 17:48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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