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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宁波 06-19 17:01  悬赏 0  发布者:fzx001 给我留言  回答:(11)
通过中介准备购买一套二手毛坯排屋,交了2万定金,5.7签订房屋转让合同,承诺6.1前付首款,但5.14发现房子严重漏水,中介一直电话联系房东要求三方一起面谈处理漏水问题,但房东一直不来,离6.1越来越近了,无奈5.25我们发书面函叫中介转给房东,提出二个处理方案:1、解除合同,退还2万定金;2、由房东对房主进行维修,修复后经过夏天雨季验证,再确认合同是否进行。房东收到后来电话和微信,她同意叫人马上来维修,并保证会修好的,叫我们按合同时间去付首款,我们回微信说在问题没有解决前首付款先不付;这样过了6.1。到6.4房东来微信说6.5带人来维修,6.5三方口头约定,只要找到漏水原因,简单地维修后,下一次大雨验证没有漏水,我们就去付首款;6.11晚上下大雨,6.12(周日)去看房,没有漏水,我们准备6.13付首款,但中介告知房东要涨价,我们要求要么按合同价买,要么定金退还给我们,一直协调不好,我们该怎么办?请问:1、6.1我们没有按合同时间去首付算违约吗?2、房东要涨价算违约吗?3、这样拖着对我们有什么影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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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6-19 22:33
你好!
1、没有按合同时间去首付不是违约。
1)因卖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质量要求,你提出要求对方修复后在履约,属于合理合法的请求,如果对方拒绝,可以以此解除购房合同,对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2)你们经协商后,约定卖方维修后经大雨检验后交首付款,属于对原合同的修改,该内容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一致,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
3)6.11晚上下大雨,6.12(周日)去看房,没有漏水,你们准备6.13付首款,属于履行合同约定的行为
2、对方涨价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应当履行原合同约定,如果对方以此不履行约定,属于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承担违约责任。
3、这样拖着不是办法,建议你你与对方当面或电话协商,并录音,如果对方明确要涨价,不履行原合同,你可以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承担原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如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
很乐意为你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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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6-21 09:52
1、6.1你们没有按合同时间去首付不算违约。
 2、房东要涨价算违约。
回复时间: 2016-06-19 17:33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作为卖方交付的房屋是不合格的,作为买方是可以拒收的。你们三方进行了口头协商,视为三方达成一致,即6月12日如果没有漏雨,您就6月13日付款,这个对给付的附条件。因此,根据《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因此,为了保障您的权利,建议您收集当时你们三方约定的证据。
   其次,6月1日你们没去不算违约。因为三方对合同内容进行了变更。三方应该按照变更后的内容进行履行。
   再次,房东要涨价没有任何依据,其行为构成新的邀约。本案中,对方单方对合同内容变更,即向您发出新的要约,您没有同意,即未向对方承诺。根据《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因此,对于卖方的新要约,您没有做出承诺,那么新的合同没有成立,双方仍然要按照之前约定履行合同。因此,建议您尽快收集电话、短信等证据证明三方协商确认的内容,以此保证您的权利。中肯建议。
   最后,建议您通过电话或者书面形式向卖家发函,说明当时协商一致的内容,要求按照原协商一致的内容履行合同。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联系,为您指导服务。
追问:

房屋转让合同上没有对房屋质量问题进行约定,现在房主就抓住这一点,我们能依据什么法律法规来证明我们没有按合同时间去付首付款不算违约?谢谢

回答:

您好,购买合格的房屋,属于您购买房屋的目的,也是双方交易的重要内容。如果对方不告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那么对方存在欺诈,您可以主张撤销合同。关于证明您不算违约问题,上面已经和您说明,就是三方曾口头约定了待12号无漏雨后再付款,您需要找到这些证据来证明,这个证据对您也很关键。如果满意,还望采纳。谢谢

追问:

请问3个问题:1、购房合同上是房主签的字,合同上价格是250万,联系电话写的是房主母亲的。房主是未婚已工作的女孩,是父母以她名字买的房子。一直是其母亲出面在和我们、中介联系的。房主及其母亲的联系地址,我们和中介都不知道。2、在中介、房主、我们签的中介居间协议上,协议价格为268万;在房主签字的地方,房主代表人一栏处为房主父母的签字,房主没有到场签字。3、差额18万以补充协议形式在首付款给房主时给付。请问以上3个问题,我们提起诉讼有什么影响吗?

回答:

1、您好,在本案中,最好能够确定合同交易主体,因为一旦产生纠纷,就要确定谁为本案的当事人,即该房屋的所有人是谁?因为对方很可能以并非本案当事人为由主张您与对方签订的协议或者约定无效。因此,如果为了便于您后期诉讼,建议您收集与您实际交易的主体,这样对于您后续主张才有利。中肯建议,还望采纳。

追问:

您好,6.15房主发短信给我们说,我们6.1没有去交首款违约了,她不想按合同价卖了,定金还给我们;我们回复:是否违约不是你我说了算,既然你不想卖,就算了,就把定金还给我们。房主又回复她不想退还定金了。根据《合同法》第十六条,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请问律师,这样能算她不遵守要约违约吗?谢谢

回答:

您好,这个案子对方不退还给您定金,依据是你们违约,因此,您要找到当时你们协商一致变更合同内容的证据,否则对您不利。

回复时间: 2016-06-19 18:18
首先考虑,这是否一个整体处理方案:1、解除合同,退还2万定金;2、由房东对房主进行维修,修复后经过夏天雨季验证,再确认合同是否进行。
进一步考虑,6.4房东来微信说6.5带人来维修,6.5三方口头约定只要找到漏水原因,简单地维修后,下一次大雨验证没有漏水,买受人就去付首款;6.11晚上下大雨,6.12(周日)去看房,没有漏水,买受人准备6.13付首款,买受人不构成违约?但
中介告知房东涨价则属于中介和房东串通违约?
回复时间: 2016-06-20 08:36
1、6.1你们没有按合同时间去首付不算违约。
2、房东要涨价算违约。
3、这样拖着,估计房东不会退还定金,并有可能起诉。
如有不明白需帮忙可与我联系。
回复时间: 2016-06-20 10:58
根据你的描述,我给你的分析如下,仅供参考:
1、6月1日你未签订合同的行为不违法。理由是首先购买标的物存在质量问题,不符合签订协议的基本条件,其次,经你们发函与微信沟通,事实上已经改变了原协议约定的签约时间,故你方不存在违约问题。
2、对方涨价行为涉嫌违约。如果你们前期协议中已经明确房屋价款,那么根据约定是不得更改的,除非你们在后期的协商过程中,有涉及到房屋价款变更的情况。
3、你们可继续通过发函的形式维护自己的权益,催促根据原合同价款进行交易,也可因此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定金,如果协议中明确为定金的,那么根据定金罚则,可主张退一配一。
如对我的解答表示满意,还请选为最佳答案,谢谢。
追问:

请问3个问题:1、购房合同上是房主签的字,合同上价格是250万,联系电话写的是房主母亲的。房主是未婚已工作的女孩,是父母以她名字买的房子。一直是其母亲出面在和我们、中介联系的。房主及其母亲的联系地址,我们和中介都不知道。2、在中介、房主、我们签的中介居间协议上,协议价格为268万;在房主签字的地方,房主代表人一栏处为房主父母的签字,房主没有到场签字。3、差额18万以补充协议形式在首付款给房主时给付。请问以上3个问题,我们提起诉讼有什么影响吗?

回答:

这对诉讼没有影响,房价以你们最终协议的268万为准。需要注意的问题是下一步需要协议的对方必须房主本人出面签字认可,否则存在对方反悔你无法维权的情况。

追问:


您好,6.15房主发短信给我们说,我们6.1没有去交首款违约了,她不想按合同价卖了,定金还给我们;我们回复:是否违约不是你我说了算,既然你不想卖,就算了,就把定金还给我们。房主又回复她不想退还定金了。根据《合同法》第十六条,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请问律师,这样能算她不遵守要约违约吗?谢谢

回答:

前面已经明确答复了,对方不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符合质量标准的房屋,且已经实际同意待修缮完毕后双方签署合同,故你方不存在违约。其后提出要加价,该行为未经你方认可,仍然按原合同执行,如不执行对方构成违约。

回复时间: 2016-06-20 17:13
作为卖方交付的房屋是不合格的,作为买方是可以拒收的。你们三方进行了口头协商,视为三方达成一致,即6月12日如果没有漏雨,您就6月13日付款,这个对给付的附条件。因此,根据《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因此,为了保障您的权利,建议您收集当时你们三方约定的证据。
回复时间: 2016-06-20 18:10
1、收集保留他们涨价的证据,然后起诉要求退还定金,解除合同。2、如果有证据证明漏水,协商维修后交易,你们不属于违约。3、拖下去你有定金利息损失,如果急需用房会影响了你的使用。
回复时间: 2016-06-21 09:19
1、不算违约。因为6.5号三方再次约定了首付的支付条件。合同已经变更,按变更后的履行。
2、房东的涨价行为是新的邀约,你可以不予理会,直接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即可。
3、这样拖下去就是两个结果:(一)房东违约,不卖给你了,房东双倍返还定金。(二)合同继续履行,按合同约定继续付款。
第二个结果影响不算太大,就是延迟了交房时间。但是第一个结果可能会造成的时间一长,房价上涨您原来手里的钱买不到想要的房子了。
看到您下面的追问说房屋合同中没有对质量问题进行约定,质量问题是房屋买卖中的核心问题,就算没有进行约定,也是合同中的一部分。
回复时间: 2016-06-21 10:03
你好,首先,6.1没有交首付款不构成违约,因为对方交付的房屋有问题达不成合同目的,并且你们也给对方发函,对方也有所回复,双方约定新内容,所以你们是不成违约的;其次,对方不能无故涨价,它属于违约行为,合同对约定的义务双方都应该遵守,对方不能随便涨价;最后,长时间拖下去对你们没有任何好处,建议尽快处理,委托律师给对方发律师函或者起诉对方,如有问题可以来电咨询,我们是专业的房产律师团。
回复时间: 2016-06-21 15:44
1、不算违约,付款时间经协商已经修改;
2、房东涨价算违约;
3、这样拖着对你不利。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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