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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问题

山东-滨州 12-18 20:11  悬赏 0  发布者:博文治天下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今年不打算供暖,供暖公司有权锯断我家的供热管道吗/况且有阀门已关死,还贴了封条.非要锯断管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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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2-18 20:22
楼房内供热主管道属楼内居民公用设施。室外供热设施以楼前阀门井为界,阀门井以内属于楼内居民共有,由供热经营单位负责管理、维修、更新改造,材料费用由用户负责;对无阀门井的楼房,以离墙1.5米为界.供暖公司如锯断供热管道,应当征求楼内居民同意,如再次需要时,供暖公司应承诺自费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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