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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

陕西-西安 12-19 21:10  悬赏 20  发布者:xinan-……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父亲原来是单位主任,他在任时曾按规定处罚一人,使其停工三天。此人怀恨在心,如今我父亲已不是主任,而此人无事生非,因小事与我父亲发生口角,接着用砖头打到我父亲的头上,并用脚踹我父亲胸口。现医院诊断我父亲头皮裂伤,软组织肿胀。此人已承担医药费,请问我们能不能所要精神损失费,营养费等其他费用,又应该以什么标准所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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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2-19 21:11
可以参照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回复时间: 2011-12-19 21:14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公安机关立案后,你父亲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当然你父亲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3,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你父亲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5,打人者致你父亲伤害依法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而且还需要承担人身伤害赔偿责任。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者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通俗点说就是既要打,还要罚;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追问:

因为与打人者同公司,我们没有及时报案,这件事情发生在本月15日,请问公安局现在还会受理这件事吗?最晚几号能受理?

回答:

建议直接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1-12-19 21:18
你好!可以要,这个都是正常的,若是轻伤的话,还可以让肇事者承担刑事责任,为了进一步了解你的案件详情,建议来电咨询或面谈。
回复时间: 2011-12-19 21:29
您好,建议做相关的伤情鉴定,然后参照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要求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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