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吴健弘  申维丰  罗雨晴  孟凡兵  
该问题已关闭

双方当事人签了书面协议,没有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河北-廊坊 12-20 13:42  悬赏 0  发布者:黄忠良 给我留言  回答:(5)
双方协商互换商品房。一方是公积金贷款(西环房),一方是一次性付清房款(柳邕房)。但双方暂时不过户,换得西环房的当事人希望继续以原房主的名义(用公积金贷款的金额)偿还剩余贷款。等将来还清贷款后,双方再过户。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2-20 13:46
合同有效,合同经上方签字后生效,公证并不是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
回复时间: 2011-12-20 13:47
具有法律效力的
回复时间: 2011-12-20 13:48
请问您这些有什么问题吗?可以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1-12-20 13:51
有效。
回复时间: 2011-12-20 14:17
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就有法律效力,可带上双方签订的协议面谈详情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江苏南京
浙江杭州
河北保定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江苏无锡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2661
河南 郑州
人气:530713
江苏 南京
人气:150015
浙江 杭州
人气:442106
河北 保定
人气:161390
河北 保定
人气:28729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6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