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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

辽宁-朝阳 12-26 19:45  悬赏 25  发布者:qidayo…… 给我留言  回答:(2)
门市房租协议
甲方:农业服务站
乙方:×××
二00二年农业站将两间门市承包给乙方使用,由于未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种子被工商局没收,给乙方造成了经意损失,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将农业站临街房子走廊西侧“两间”门市房租乙方使用,用以补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损失计款24000元,房租使用费每年每间1000元)协议内容如下:
1. 租房时间;从2007年9月10日至2019年9月10日止。
2. 租用后房屋维修由甲方承担,用电、用水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 在租期内因国家政策或整体规划变化时,经乙方同意将房屋还给甲方,甲方需要房屋时,乙方无条件退给甲方(甲方按剩余年限每年付给乙方两千元现金)。
4.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5. 此协议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违约由司法机关处理。
        现在情况如下;要拆房屋盖楼,但是还有8年剩余时间,请问我需要什么赔偿,建楼是为了盖农业站出售,也不属于整体拆迁,本人属于农业站下岗职工,
因为使用期为12年  所以我在房屋内拉电  按自来水 。等等 这些应该算赔偿之内的吧?    还有 以后八年的损失  由于没地方做生意  之后的损失算偿之内的么? 还有工作方面 农业站拖欠本人工资,而且强行下岗,政府还应给最低生活保障 这些都没有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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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2-26 20:14
协议应该有效。
回复时间: 2011-12-26 21:50
有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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