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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问题。农村宅基地所属权。

北京-东城区 12-26 21:49  悬赏 0  发布者:jAnExi…… 给我留言  回答:(4)
老人有四个孩子,第四个儿子本来是和老人住在一起的,后来儿子意外死亡,四儿子的儿媳妇就没走,之后再嫁,倒插门女婿也和老人住在一起。这个儿媳妇出钱把宅基地翻修了,当时得到了老人的口头同意。宅基地之前是大队给老人的,没有四儿子的名字。 现在儿媳妇每天气老人,把老人气得犯病哆嗦。 我想问,是否可以打官司让儿媳妇一家搬离宅基地?儿媳妇一家现在扬言说宅基地是她出钱翻修的就都是她的,可是继续让她住下去就会把老人气死。如果到法院,是否会把宅基地判给儿媳妇?或者是否会把宅基地的一部分判给儿媳妇一家?老人如果写遗嘱把宅基地都留给其他子女,是否合法?为什么?儿媳妇把老人气坏了能否要求精神赔偿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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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2-27 07:45
可以起诉让其搬离
回复时间: 2011-12-27 09:18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儿媳妇办理宅基地
我的补充: 2011-12-27 09:18
具体电话咨询
回复时间: 2011-12-27 09:50
可以起诉,要求儿媳妇搬离宅基地 ,法院不会判给儿媳妇的;老人可以写遗嘱把宅基地都留给其他子女。
回复时间: 2011-12-27 10:32
房屋登记在老人名下,归老人所有。四媳妇一家要居住需要经过老人同意,老人不同意的话,可以要求他们腾房。
到了法院宅基地也是老人的,但老人需要将当初儿媳妇翻新房屋的出资返还给她。
老人可以写遗嘱将房屋留给其他子女,合法,但宅基地不能用遗嘱处分。宅基地归集体所有,老人没有处分权。
不能要精神赔偿。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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