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陈晓云  朱建宇  徐荣康  李保忠  
该问题已关闭

一轮土地承包时(约1983年),ABCD四人为一农户,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耕地8

陕西-渭南 06-27 19:4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0)
一轮土地承包时(约1983年),ABCD四人为一农户,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耕地8.8亩;EF为一农户,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土地4.4亩。后两个农户合为一户,合计土地13.2亩,至二轮承包时依法取得了经营权证,户代表人为A。后BEF三人相继去世,至2015年,D因在县城工作将户口迁出注销,土地确权时,A将原属EF之土地份额登记为D(尚未发确权证。)由此CD间产生纠纷,C认为农地不属A个人财产,A无权处置为由提起诉讼。请问下列案由那个更为妥当?1,共有物权纠纷。2,用益物权纠纷。3,农村土地经营权纠纷。4,农对土地使用权纠纷。5,农村土地经营权继承纠纷。6,共有物权分割纠纷。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西城区
上海黄浦区
安徽合肥
广东东莞
四川成都
湖南长沙
辽宁沈阳
福建厦门
河北石家庄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44099
辽宁 大连
人气:11116
上海 黄浦区
人气:41532
安徽 合肥
人气:28204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3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