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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由二个月前提出搬迁到公明,现于上周五通知不搬了,要员工安心工作

广东-深圳 07-01 00:3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公司由二个月前提出搬迁到公明,现于上周五通知不搬了,要员工安心工作,但反过来把公明的搬到这里来,因人员安排不下来,这边容纳不下太多人,今日突然说炒掉我们部门两个老大,换成那边的老大来这儿。我的第二次合同过期满了十一个月未签,如这次被炒掉,我应该得到哪些补偿,我在公司已七年整,补偿老板说只按一年一个月计而且只补底薪,加班费奖金等不算在内,一直以来每年加工资底时,会给员工签一份日后如有赔偿只按工资底作基数,请问这合理吗?我们可以把工资底薪,加班费,每月计件奖等合并一起赔吗?还有这次没被炒掉的话,我的过期未签的合同如满了一年或更多,还可以找公司要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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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7-01 06:31
如是被炒掉,至少可要求17个月工资,加班费等另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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