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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对方违约还将我告上法庭

 12-30 21:46  悬赏 0  发布者:lu7876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广州 回答:(2)
房产买卖结束,产权证已经是我们的,但卖方不交钥匙,理由是税费没交齐(合同上说好我们买家承担交易税.申报税时比实际交易价少,但卖家是知情并同意的).现在却把我们告上法庭,要求次买卖合同无效?请问,我们能否胜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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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12月30日 21时51分
根据上述表述,对方不能以税费未交齐而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只要房产买卖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而且合法,合同就是有效的。欢迎来电详谈,可帮忙应诉。
追问:

感谢上述回答!现在的问题是,买卖合同有两份,一份是房管局网签的,一份是中介三方签的,两份有数额上的差距,这样的结果是少交了税.这样的情况合同还有效吗?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及时\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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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12-30 22:00
对方主张无效没理由,建议带合同面谈咨询律师,你们应该积极应诉。
评论者:彭宇律师
时间:2011-12-30 22:08
是的,合同仍然是有效的。
评论者:杨清辉律师
时间:2012-03-03 09:50
合同有效的,可积极应诉或委托律师代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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