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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

湖北-武汉 07-05 19:00  悬赏 5  发布者:bendan……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在徐东团结名居 桂圆租了一个单间。750一个月租期为一年押一付三。房东收取的物业管理费网费水费之类的东西都是固定数目,就单物业费而言我在小区门口看到的是1.3元一平方但是他收了我每月50元水费20网费50.明显多收了,而且在合同方面对于自己的责任基本都避而不谈。我现在主要想到三个月后退房,但是合同上有写租期未满不退押金。这房子不是正常的居民住宅,已这几点我可不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一个月还没交自己的电费和公摊电费就已经出去了870 对于我一个刚毕业的学生而言压力太大.但是他收取过多的物业费和其他费用我是否可以要求退还?他只租给我10平米左右的房间但是物业费却收了半套房子的。而且房东在合同上所承担的责任并达不到法律要求。关于迟交房的问题他只是不收房租并没有按照法规补给0.5%的滞纳金。倒是我欠租他就加了要求收我1%的滞纳金。二房东出租房屋是否要交税?我能否已税务问题和他私下解决?法律上没有就不平等合同的有效性做判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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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7-05 22:27
无权要求解除合同。有证据证明多收了物业费、水电费可以要求退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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