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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

北京 01-03 14:26  悬赏 0  发布者:111212 给我留言  回答:(3)
到目前为止我在一单位干了23天了,按照他们提供的签订劳动合同所需提供材料的清单,已把材料提交完,但单位先是以所谓的国家干部身份让我证明,于是我提供了报到证,后又以我提供的存档证明法律效力不够为由,拖延合同的签订,(存档证明这块我提供的是与档案管理机构签订的协议书),在我的强力坚持之下,又说我的存档时间过短,还有所谓的工龄问题的计算上纠缠不清,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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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1-03 14:27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详细介绍情况以便准确答复。
回复时间: 2012-01-03 14:35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追问:

但是人家不说不跟你签,就是会找一些不合理的理由说你提供的材料不足。要求的材料是非事业编制人员登记表、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存档证明。我提供了所有的材料,开始说我提供的存档证明(与档案管理机构签订的协议书)法律效力不够,后又说我没有国家干部身份,于是我提供了报到证复印件,现在又说报到证地址不是他们单位,甚至是说我的存档时间太短,对存档机构的性质有怀疑,总之就是我没满足签订合同的条件,现在签不了,但是我觉得是故意拖延不想签。像这种情况如果我主动提出不干了,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吗?

回答:

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回复时间: 2012-01-03 16:15
单位理由没有法律依据,协商不成,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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