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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予公证的效力

广东-广州 01-05 13:29  悬赏 0  发布者:ju_cho…… 给我留言  回答:(3)
爸爸在生前,有5个子女,但是给其中一个儿子赠予了一套房子,并在公证处做了公证!其他的4位子女是法定继承人, 但是他们还有权利去争夺这套房子的权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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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1-05 13:30
没有权利去争该套房子。这套房子属于受赠者。
回复时间: 2012-01-05 13:50
继承中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公证遗嘱一般不能撤销。
回复时间: 2012-01-05 17:48
经公证的赠与不得撤销。房子属于受赠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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