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房产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毕丽荣  陈晓云  李波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未按房屋订购合同的交房日期交房我该怎么维权?

辽宁-丹东 01-09 21:09  悬赏 0  发布者:zpy516 给我留言  回答:(2)
你好,我2011年6月末在丹东全款购买的锦江绿云嘉园的房子,房屋订购合同上注明付房日期是2011年12月31日,我昨天去咨询付房事宜,可售楼员告诉我房子要延期到六月末交房,可我这是准备结婚的新房,里外里,我等了一年,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有什么赔偿吗?我然后了解了一些有关维权的知识,又仔细看了房屋订购合同,只有关于交房的日期,没有没按期交房违约的事项,请问我能维权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1-09 21:10
要求开发商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1-09 22:03
可以的。
我的补充: 2012-01-09 22:04
按照《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使用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的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西城区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山东东营
福建莆田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09423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45471
辽宁 大连
人气:1153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2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