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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遗嘱,并在公证处公证过,公证主要是我哥和我弟放弃继承,由我继承

甘肃-兰州 07-14 20:5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5)
你好。是遗嘱,并在公证处公证过,公证主要是我哥和我弟放弃继承,由我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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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7-14 21:18
无争议的,联系房管部门、公证处,有争议的,向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6-07-14 21:06
你好,你的问题是?
追问:

男方婚内继承的遗产并用于购房,离婚时参与分配吗?

回答:

你好,属共同财产,可参与分配。

回复时间: 2016-07-14 21:18
你好,那你现在咨询什么呢
回复时间: 2016-07-14 21:30
咨询什么呢
回复时间: 2016-07-15 11:58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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