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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实习员工未签订临时劳务合同,乘坐公交受伤,公交公司已经做出赔偿。现员工以工伤和未买保险索赔,我该

湖南-益阳 07-16 14:38  悬赏 0  发布者:logyig 给我留言  回答:(0)
你好!我是个人新开两个月的服装店,工商营业执照正在办理,招聘的员工在实习期,并没有签订临时务工合同。其中一个员工在上班途中乘坐公交车由于公交车急刹车导致受伤,公交公司已经承担了所有的医疗费用,但是由于公交公司需要员工提供劳务合同、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及前3个月的工资流水和税收证明,才能给予务工补偿,而该员工在店铺只发过4月份半个月和5月工资,所以没有得到补偿。在我不知道详情的情况下,员工与公交公司签订了补偿协议,得到了其余的经济补偿。现在员工以在上班途中受伤,应算工伤和没有给她买保险为由,来找我索赔,请问我该承担怎样的责任?怎样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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