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徐荣康  朱建宇  张鸿  
该问题已关闭

民间借贷纠纷已经终审判决原告败诉,现在作为原审的介绍人又在原审法院起诉同一笔款项

浙江-杭州 07-22 19:48  悬赏 100  发布者:345法规 给我留言  回答:(5)
一二审中原告主张由介绍人介绍钱出借给被告,但是败诉了,终审判决原被告无借贷关系,但是介绍人又在原审法院起诉表明他是替本来的原告显性代理这个民间借贷,谈的还是同一回事,我认为这样对我们被告非常不公平,请问他和法院的做法符合法律程序吗,如果不服不是应该申请再审吗,但是再审时间也过了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7-22 19:50
协商不好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
回复时间: 2016-07-25 09:18
对方的做法是符合相关规定的。通过你的描述,你应该是借款人一方。原案件主张的原来的原该借钱给你,现在是介绍人主张借款给你。两个案件的当事人,法律关系不同,属于不同的诉讼。不用走再审程序,你现在应该积极应诉。
追问:

就是在前诉中,此案原告已经表述过与被告之间无关系,并且拿的证据是前诉原告打到被告账上的款项,但法院已经判决这笔款项实际并不是打给被告的,然后在庭审中我质疑原告的诉讼资格,原告表示他是前诉原告的代理人,所以可以追讨,这样是否可以认定当事人没变,违背一事不再理的原则了

回复时间: 2016-07-25 15:04
并不违反一事不再理的原则,法院的做法没有问题。
追问:

因为庭上我质疑原告的诉讼资格,然后原告表示他是前诉原告的代理人,所以可以追讨,这样是不是可以认定当事人实际没变?而且他所提的证据也是前诉原告打给被告户头的转账记录,但是已经在前诉中认定此款项并非打给被告的

回答:

他的描述虽然不清楚,但确实有资格起诉。

回复时间: 2016-08-03 08:04
答:1、程序合法。可以不同的诉讼请求再次起诉,不适用“一事不再理”的规定;理由:主体、请求的内容不一样;2、可以申请参加诉讼。
回复时间: 2016-08-04 11:18
积极应诉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山东东营
四川成都
湖南长沙
山东潍坊
广东深圳
黑龙江哈尔滨
河北保定
甘肃兰州
福建厦门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东营
人气:25165
四川 成都
人气:2083526
山东 临沂
人气:248433
湖南 长沙
人气:542212
广东 深圳
人气:207863
河南 郑州
人气:53061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8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