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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时法院判女方享有房屋使用权并补偿另一方,此时女方申请产权时另一方还需要出现吗

广东-深圳 07-26 11:28  悬赏 0  发布者:formak…… 给我留言  回答:(4)
房屋是经济适用房,由于法院判决时未满5年,所以法院只能判房屋使用权归女方,男方得到相应补偿。
那么问题来了。。女方未来可否单独带着离婚判决书和使用权判决书去住建局申请个人产权呢?并且申请时不填写男方名字呢?

如果不行的话,男方由于分居多年找不到人了,因此我会一直申请不到产权,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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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7-26 11:29
可以要求。
回复时间: 2016-07-26 11:37
可以要求
回复时间: 2016-07-26 14:14
建议您到房管局咨询了解
回复时间: 2016-07-26 19:10
有离婚判决书再申请强制执行,就可以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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