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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问题

山东-枣庄 01-18 10:44  悬赏 0  发布者:632440…… 给我留言  回答:(2)
你好,请问我在买房子时本来交首付是面积是117,可是再续交钱时,售楼处说面积是123.4(套内面积、公共面积、阳台、建面)。所以比签协议时多了6.4平方米,我想问多得的这个面积,我就得多交一万多元钱,这个问题是怎么规定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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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1-18 11:56
你好,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
我的补充: 2012-01-18 11:58
也就是说,百分之三内的,你要按合同价补上钱,超过百分之三的部分,你不用补了,所有权也归你。
回复时间: 2012-01-18 10:56
你好,你们的合同里应当约定了,超过面积的3%是要补交多出面积的房款的。法律同样也对这个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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