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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劳动合同、找公司不到办公地址能否要到工资

湖北-武汉 07-27 22:54  悬赏 20  发布者:小绿芽 给我留言  回答:(15)
我是2015年3月12日入职公司,我有当时的入职表复印件,我在公司担任项目经理,做园林绿化工程,当时做的是xx地产楼盘。该楼盘在施工、竣工资料都是写我的名字,签证都有我的字迹和盖章。我有签证的照片复印件,还有在给公司做的施工队,产生的资金数额也有我的签证,照片并该有公司项目章。我离职是2016年5月27日,30日交接完毕。当时就我一个员工,没有写离职申请。并且工资给我算到4月份,社保也没有交,我的工资当时写的是一万一千元,实际发我9千到一万。在离职后,又断断续续要我做事,在我7月14日从xx地产公司拿回交房后工程款,就和公司失去联系。工资也没有拿回来。
问题补充:
公司目前搬离了原住址,我找不到目前公司办公地 公司目前办公地址和营业执照上的地址不是同一个地方,公司也没有去工商所变更登记地址 2,我去过劳工局,对方要我提供公司办公地址,我提供不出来,劳工局以这个理由说无法递交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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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7-28 08:01
你好!
1、公司更换住所地,这需要到工商局办理变更手续,也就是说可以通过工商局查询该公司的所在地地址、电话联系方式等信息。
2、公司应当和你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金、未足额发放工资,否则,你可以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合同、补缴社会保险、双倍经济赔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你也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并处以罚款。
4、你的辞职问题,你辞职虽然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和单位协商一致,完成了交接工作,产生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效力。
5、辞职后新的劳动关系形成。你交接工作完毕后,劳动关系解除,公司又要你做事,这形成了新的劳动关系,依法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和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
6、证据问题,2016年5月30日后公司要你做事要有证据证明,譬如考勤表、工友证明、施工、竣工资料及工程款结算资料中体现你代表公司的签字等。
7、如单位不认可劳动关系,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裁定劳动关系,这个程序中举证责任倒置,用人单位无法举证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就认为存在劳动关系。
很乐意为你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7-27 23:57
1、没有劳动合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日期从2015年4月13日-2016年3月11日。(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最多11个月)
2、公司地址可以去工商局查询登记地址。
3、公司必须为你缴纳社保,可以要求公司补缴(你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请他们帮助督促企业为你办理参保手续并补缴养老保险费或者给付赔偿。)
4、对于单位拖欠的工资可以去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          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下列争议的仲裁:

    (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7-28 07:23
申请劳动仲裁处理。
回复时间: 2016-07-28 07:54
建议直接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6-07-28 08:47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关于劳动关系确立问题。《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因此,本案中,您有当时入职的复印件,该楼盘在施工、竣工资料都是写您的名字,那么可以证明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其次,用人单位没有给您缴纳社保,您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再次,您可以通过工商部门查询到该公司基本信息,然后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可以向社保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联系,为您指导服务。
回复时间: 2016-07-28 09:05
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6-07-28 09:13
你好,1、公司改变地址需要到工商部门登记,可以去查询。
2、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主张双倍的经济补偿。
3、社保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交。
回复时间: 2016-07-28 09:44
公司应该支付工资,且没有劳动合同你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这种情况你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即可,没有劳动合同,找不到公司办公地址不影响你维权拿回工资。如需帮忙可以我联系。
回复时间: 2016-07-28 09:52
你好,可以去工商局查询登记地址,然后申请劳动仲裁,如果需要帮助,可以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16-07-28 10:07
可以到工商局查询地址变更情况。
回复时间: 2016-07-28 12:17
你好
 1、工商局档案有公司的法人代表的联系方式,若公司在工商局没有变更办公登记,可向工商局反映,通过工商行政局以处罚、年检等行政手段要求其尽快变更具体地址,以便于你找到公司地址;
 2、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从第2个月要求双赔工资,并要求补缴社保和所欠工资及罚金;
 3、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后强制执行;
回复时间: 2016-07-28 13:24
1、你可以到工商局查询公司的基本信息;2、持基本信息和有关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到劳动局申请仲裁;3、准备好材料后,在申请书上写明公司在工商局留的电话和你知道的公司老板或者主要领导的电话,最好一到二个月以后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立案,立案是不要多说什么,问地址就说的工商局信息上留的地址,电话也正确,劳动仲裁委员会必须立案;4、立案以后找不到公司,劳动局应该安排劳动监察大队调查的。5、这期间你也应该通过各种途径查找公司和公司及领导的联系方式地址。
回复时间: 2016-07-28 14:19
没有劳动合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日期从2015年4月13日-2016年3月11日。(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最多11个月)
回复时间: 2016-07-28 14:20
有老板签过字的欠条  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6-08-10 15:59
如果公司还要继续经营过一段时间他必须去工商局办理地址变更,因为如果不变更工商局发现注册地址找不到人会将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影响公司账户,你也可以去工商局反应这个情况,列入异常后他们自己会去变更地址的,你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了。
如有用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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