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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这是强制解除合同么,谢谢!

 01-11 13:47  悬赏 20  发布者:theend……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烟台 回答:(4)
各位律师大家好:

   公司不想用我了,找我谈话让我辞职,我不同意, 公司给我发了一个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让我带着工作服等等物品去公司办理社会保险和劳动关系等手续,到期不办理后果自负!

   第一:公司这属于强制解除劳动合同么?
   第二:我是否应该去公司办理手续?我现在的正确做法是什么?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山东-济南]
  • 程才律师
  • 电话:15853131112
  • 36809积分
回复时间:2010年01月11日 15时35分
你好,公司做法违法,你首先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你不能去公司办理手续,相反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或者赔偿
此处为私密留言,仅问题发布者可见!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各位律师,只能选一个答案,呵呵,真的很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1-11 13:53
你不用去办理手续,你可以凭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直接去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回复时间: 2010-01-11 13:53
如果合同不到期,可不同意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若无法协商解决,可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0-01-11 14:32
您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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