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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抚养费

 08-04 17:36  悬赏 0  发布者:139269……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广州 回答:(2)
离婚后,孩子满十八周岁到母亲这边生活并读大学。在《离婚协议书》约定:“婚后育有子女两个,大女儿林宝珊出生出1995年4月1日,小女儿林宝宁出生于1995年4月1日,两位女儿抚养权都归属男方林吉伟,两位女儿的抚养费、学习费用由林吉伟承担,直至两位女儿读完大学为止。女方以共同共有住房珠海市香洲松林街2号2栋1单元302房所占有份额作为两位女儿抚养费、学习费,直至两位女儿读完大学为止,一次性清结。”男方一直不同意支付孩子的学费及生活费,在2014年我有发信息追过这笔钱。请问现在能要回这笔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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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6年08月04日 17时45分
可以主张要回孩子的抚养费的。您是14年具体哪天发信息追讨的呢?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很好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8-04 17:48
可以主张要回孩子的抚养费
评论者:13926923632 给我留言
时间:2016-08-04 17:54
很好,谢谢
评论者:李永江律师
时间:2016-08-04 18:32
可以要回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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