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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01-28 19:18  悬赏 25  发布者:wq王强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泰州 回答:(2)
我的房产被我老爸以遗嘱的形式一分为三,并到公证处做了公证,具有了法律效力,一份给我大伯,一份给我二伯,一份给我,现在我老爸后悔了,要将房产还给我,但是我大伯和二伯不同意将遗嘱给我老爸废除,我老爸不知道应该怎样用法律手段废除那份遗嘱,重新订立遗嘱,将房产还给我,谢谢!(我老爸健在)我的邮箱是;gogowangqia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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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1月28日 19时37分
可以再重新订立一份公证遗嘱,也可直接将房产过户到你名下。
追问:

谢谢你的回答!请问重新订立公证遗嘱时,是否只要本人去公证处就行了?要不要带上原来的遗嘱(现在的情况是我大伯二伯不愿意将原来的遗嘱给我老爸,是否有影响?)谢谢!

回答:

如果原遗嘱没有明确不可撤销,只需要你父亲本人去即可。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及时,到位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1-28 19:58
撤销公证遗嘱,重新立公证遗嘱。
追问:

是否要带上原来的遗嘱?是不是他本人去就可以了?

回答:

是的。

追问:

不要带原来的遗嘱是把?谢谢!!

回答:

具体联系公证处准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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