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毕丽荣  陈晓云  朱建宇  刘海鹰  
该问题已关闭

我买的现房没有验收通过,没有取得房屋质量保障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天津-蓟州区 08-10 21:53  悬赏 25  发布者:许星 给我留言  回答:(11)
我8月1日与开发商付的首付并签订的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后来得知该房地产项目并没有得到项目验收,并没有取得房屋质量保障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该房产的房本取得也就变得遥遥无期了。请问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8-10 23:06
你好!
1、办理房产证所需要的房屋质量保证书等文书,开发商应当提供。这是开发商的协助义务。
2、建议和开发商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到开发商的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开发商提供相关的法律文书,履行协助义务。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谢谢!
追问:

我签订的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只写了收房日期为2017年12月,没有写房本的提供日期,是否可以要求追加进补充合同。

回答:

你好!
1、和开发商协商一致,可以将办理房产证的时间写入合同或者确定补充协议。
2、根据物权法和商品房交易的有关规定开发商交房是交房屋钥匙,不是办理房本,办理房本的时间不是合同中必须有个条款。只能自行协商。
3、你们约定的交房时间是2007年12月,尚未到交房时间,只有到了交房时间开发商人无法提供该房屋符合质量要求的有关证、书的,你才能起诉。
4、交房后办理房产证时开发商不履行协助义务的,你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要求其履行协助义务。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说帮助,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果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8-11 09:48
合同约定什么时候交房,依据法律的规定,没有验收的房屋禁止交付使用的,如果超过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然后你就发现书面的交房催告书,限期在3个月内交房,3个月后仍然无法交房的,你可以起诉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退钱赔偿违约金,包括按揭贷款。
回复时间: 2016-08-10 21:53
起诉到法院
追问:

请详细回答,如开发商有哪些行为违法,我有哪些理由使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回复时间: 2016-08-11 08:20
没有得到项目验收,没有取得房屋质量保障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不影响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
如商品房有严重质量问题无法通过验收导致超出交房期限,房本无法取得,你可以起诉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返款、赔偿损失。
当然,如果你有确凿证据能够证明开发商无法取得项目验收,也可以现在就起诉。
我处理过类似案件。如有不明白需帮忙的,可与我联系。
追问:

一、开始是蓟县建委同学打电话提醒我说该房地产项目手续不全,无法通过验收,所以自己开始担心。(具体哪些手续不全没有透露)
二、蓟县政务网发布公告,说该房地产项目因增设变电站要调整容积率和绿化率,开始公示群众和政府部门意见,并开始审核是否收回该房地产项目的土地使用证。
这是我现在主要担心的两点。

回复时间: 2016-08-11 08:48
可以要求解除买卖合同,要求开发商退还房款及相应利息; 或者催促其办理相关手续
回复时间: 2016-08-11 09:10
可以与对方协商或直接起诉至法院解除房屋买卖合同,退回房款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追问:

我签订的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上写的交房日期是2017年12月,没有写房本的具体提供日期。
从法律上是否可以要求开发商将房本的提供日期写入合同条款。

回答:

可以写入,合同是意思自治的,只要不违反法律,可以自由约定

回复时间: 2016-08-11 09:27
这得具体看你买的是符合交房条件的现房,还是原本买的就是期房。
追问:

我买的时候开发商声明是现房,签订的是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是却开发商没有办法提供房屋质量说明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回答:

约定交房时间是何时,现在是否已经完成交房

回复时间: 2016-08-11 09:45
你好
1、开发商若因无法验收合格不能如约交房和办理房产证,你可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退款并赔偿损失,协商不成,到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2、若开发商在起诉后辩论终结前或迟延取得验收交房,视为开发商取得合法手续,你可要求取得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我的补充: 2016-08-11 10:01
3.若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预售证出售的,可主张合同无效,要求退款赔偿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第十五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回复时间: 2016-08-11 09:59
1、你购买了商品房,开发商应该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2、商品房没有验收不应该交付,交付你也可以不接收;3、开发商没有按时交房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4、你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要求赔偿逾期交房的违约金,协商不成可以起诉法院解决。
回复时间: 2016-08-11 10:03
查看合同相关条款,合同有相关条款的约定可以通过诉讼解除合同为维护你的权益
回复时间: 2016-08-11 17:49
可以起诉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福建莆田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安徽合肥
四川成都
上海徐汇区
河北石家庄
福建厦门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333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2848
广东 深圳
人气:1837457
湖南 长沙
人气:54369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45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