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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

广东-深圳 02-02 23:35  悬赏 0  发布者:盛隆兴倒闭 给我留言  回答:(6)
大年将至,买票回家过年的同时丢了工作。丢了工作还不打紧,连上月的工资只发放了一部分。因回家时只像厂线拉长纸条的形式请假(并未写请几天)。当收假回来上班时。已被告知自离。    厂里发放工资时间是每月22号。因为过年就说只发放一部分工资。这种算不算是拖欠工资呢?  请问这样的情况能要求厂里补发完我上月份的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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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03 00:04
工资应当按照你实际的工作时间发放,不得拖欠,你可以去劳动局投诉
回复时间: 2012-02-03 10:53
可以要求补发
回复时间: 2012-02-03 12:48
属于拖欠工资,如果厂方拒绝补发,可以仲裁要求发放及给予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2-02-03 12:48
可以的,无论何种情况,只要你之前有工资未发放,均可以要求公司结算。否则可以向劳动局投诉处理。
回复时间: 2012-02-03 15:01
当然可以,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可委托律师帮助你。
回复时间: 2012-02-03 19:39
已经上班的工资应该 发放,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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